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通用3篇)
时间: 2025-08-10 21:04:44 | 作者: 安博体育网页版下载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顺利利地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乙方按工程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元。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建设价格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防水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顺利利地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乙方按工程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价格暂定为人民币 元。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建设价格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真实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工程承包范围与周边标段或市政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有争议时,以发包指令为准。
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 万元整(小写: 元),其中绿化种植工程(不含种植土)一次性定价为 整(¥ 元)(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1),其它工程暂估造价 整(¥ 元)。合同结算及价款调整按如下条款执行:
(到施工现场价)。调整苗木的综合单价按购买价格乘以费用系数,其中胸径不小于15CM的乔木系数为1.3,其它苗木系数为1.25。承包人对移
4、园建工程结算按《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浙
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相关额定,三类取费总价下浮8.6%(园建工程取费标准见附件)。
(20xx)、《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相关规定,四类取
d、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师及发包人指派的监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与其它实施工程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e、 本工程完工后至小区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完工至通过综合验收如间隔超过90天,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1、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供对应的资料,同时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事前封样的进场材料,必须与样板一致。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使用前必须先向业主和监理报验。
3、铺贴材料、设备等主材,在开工后十天内由承包人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样板、照片,发包人进行品牌、价格核定。承包人提交的清单中应明确材料规格、数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均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补差部分不计入总价下浮。
4、本工程所采用的大型乔木(指综合单价不小于20xx元的树种)进场前需由发包人代表认可。
5、部分铺贴材料和窨井井盖采用甲供形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验收规范规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在进入下道工序前,一定要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所组织的各类中间验收、任何时间安排的随机抽查,承包人应给予配合,这些验收和抽查的实施并不减轻或变更承包人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
b、下列形象部位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硬景完成、大型乔木种植完成;
c、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当地验收标准、对口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d、余款支付:综合验收通过、结算审计完成、发包人接受全套资料,付款至合同结算额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3、上述付款条件达到后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按规定扣除水电费用。
1、绿化种植工程保修期为1年(其中乔木保活期2年),园建及安装工作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2、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所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内承包人应及时对苗木进行养护,枯死苗木应在7天内更换完成(7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枯死的乔木应立即处理,10月12日之前补种完成)。所更换的苗木的保活期自种之日起计。
3、保修期满1年,退还合同结算额的7%保修金,保修期满2年,退还剩余 3%保修金,保修金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次月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合同生效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赔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第三方的赔偿费用。
2、承包人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赔偿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发包人商品房交付推迟而引起的相关赔偿费用。
3、园建及绿化种植达不到一次性合格标准(指整改问题多,需重新组织验收),或因施工质量未通过政府对口验收和综合验收(指验收后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通验收)的,罚款合同总价的2.5%;
4、主要管理及实施工程人员未按约定到位的,每人次(按周检查)罚款5000元,累计超过5次的,罚款总价的2%;
2、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通过质监、对口验收,经设计、发包人评定较好体现设计意图,奖励5万元。
1、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及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实施工程人员信息,以广告、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布。
2、承包人同意在本工程完工移交后,继续与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履行本合同。
3、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在协商无效情况下,可提请台州市仲裁机构仲裁。